49歲大姐,帶著兒媳旅游,三年花83萬,回家后父子倆雙雙提出失婚
作者:肖寒先生
圖片:來源于網絡,侵刪
家是需要溫度的,也是需要尊重的,一旦有人自私自利,妄加破壞,不管是誰,都無法拯救這個家。我們常常感慨普通家庭的不容易,可誰又能知道,有錢人家也是不容易的,在大部分有錢人心里,花錢是享受,因為對于他們來說,掙錢太容易,當然花錢的時候,也不會心疼。
可對那些小資家庭來說,掙錢也需要自身努力,縱然比普通人強一些,可付出的一點不比普通人少。有人說:努力掙錢,就是為了享受生活,這話并沒有多大的錯誤,人不僅要活著,還要快快樂樂地活著,所以掙了錢享受生活無可厚非。
可如果因為自己的自私,影響到家庭,這就有些說不過去了。
49歲大姐廖春花,自從嫁給丈夫,基本上沒吃過什麼苦,一輩子也沒有上過一天班,一直都是丈夫在外打拼,她在家相夫教子。因為結婚早,再加上丈夫張國華比她大十歲,到了成熟年紀,總覺得自己的一輩子過得太過于苦悶。兒子長大后在廖春花的催促下,很快便結婚了。
然而讓張國華沒想到的是,妻子廖春花和剛過門沒多久的兒媳婦程文淑竟然對家庭不管不顧,兩個人瀟瀟灑灑地去旅行,三兩個月張國華還能理解,可這一走就是三年時間,花了足足83萬。
張國華很清楚自己這些年經歷了什麼,雖然有房有車,也不缺生活費和零花錢,但也沒到大富大貴的地步。妻子每次回來住幾天就又離開了,每次出去玩耍必須帶著兒媳婦,兒媳不懂事,可這個做婆婆的怎麼能不懂事呢?張國華和兒子屢次勸說,廖春花就一句話:「嫁給你半輩子,都沒有自由自在過,讓我享受幾天開心日子就看不下去了?我又不是在外面找男人,你擔心什麼。」
兒媳婦也就一句話:「我得把婆婆照顧好,萬一婆婆在外面吃虧呢。」
三番五次勸說不管用,父子倆也覺得這種婚姻沒必要存在了,等到廖春花帶著兒媳婦回來時,張國華父子倆雙雙提出失婚。
以下是來自張國華的講述:
我叫張國華,出生在農村,因為家境不好,14歲就出來學技術,後來通過一步步地努力,當上了小老闆。
吃過苦,才能明白生活的真諦,年輕時的時候對任何事都不服氣,總覺得自己無所不能,當然也有一種錯誤的認知,就是只要努力了,一定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然而現實是殘酷的,有些東西,無論你付出多大的努力,都不會得到,因為你是尋常百姓家的孩子;而有的人,生下來就有,因為是達官顯貴家的孩子,天生的命好。
我們家條件不好,也沒什麼有錢的親戚,所以到了二十出頭,身邊一起長大的伙伴一個個都結婚了,而我卻連個對象都找不到。
後來我明白,必須作出改變,只要有錢,娶媳婦肯定是一件特別簡單的事情。從22歲開始,我擺過攤,也開過店,日子一天天過好了,後來在28歲的時候,開了一家裝修公司,這個時候的我,意氣風發,感覺自己好歹也算是個成功人士了。
這一年,我和相識只有兩個月的對象結婚了,她叫廖春花,只有18歲。
步入婚姻,瞬間覺得自己長大了,對于剛過門的妻子,我是百般寵愛,什麼都不讓她做,只管跟著我享福。
那個時候,我最大的愿望就是當爸爸,妻子在第二年就給我生了一個兒子,三口之家才算完美。而我的事業,也在一天天變好,後來買了房子,而我妻子那個時候確實是賢妻良母,每天過著相夫教子的生活,把兒子培養得很優秀,很有禮貌,學習成績也非常棒。
日子一天天過著,做生意不可能一輩子順利,到了中年之際,事業逐漸走下坡路,尤其是過了五十歲后,除了精力跟不上,有時候也沒有奮斗的決心,只想過平平淡淡的生活。此時我兒子大學臨近畢業,至于他未來的前途,我不會過多地干預,做他想做的事,能做的事,畢竟身為父親,只希望兒子的生活過得幸福,別無他求。
兒子在參加工作后談了一個對象,長得眉清目秀的,也很單純,我覺得這姑娘不錯,就讓兒子覺得可以的話馬上結婚。我結婚是在28歲,兒子結婚是27歲,那個時候很多人嘲笑我娶不到媳婦,可如今30歲不結婚,似乎也能說得過去。
可誰能想到,剛過門沒幾天的兒媳婦,被我妻子帶著出去旅游,當時我沒有在意,甚至有意討好兒媳婦,畢竟現在的年輕人對待婚姻的太多太隨意,畢竟結婚一次,代價太高,我兒子結婚前前后后花了兩百多萬,當然主要是房子和車子花銷大。
妻子跟著我一輩子,也沒出去玩過幾次,每次都是送兒子的時候在省城玩幾天,所以她現在要出去旅游,我是很開心地同意的。
可誰能想到,她出去旅游不是三五天,也不是三五十天,而是整整三年,每年頂多回來兩三次,起初我還是心平氣和地勸說,讓她收斂點,想出去玩可以,自己去,不要帶著兒媳婦,年輕人剛結婚,蜜月期還沒度過,因為兒子早已怨聲載道,只是礙于媽媽的面子,沒有發作。
一年又一年,就這樣過了三年,我感覺妻子和兒媳婦的心都野了,完全不是在過日子,這種毫無節制的旅游,讓人很無奈。有一次我給妻子算了一筆賬,因為每次她出去,都是向我要錢,三年時間,花了83萬。
縱然我們家能拿得出這麼多錢,可日子不是這種過法。兒子和我談了一次心,說他恨自己的媽媽,說要失婚。我了解自己的兒子,他下定決心,即使勉強維持住,遲早會生是非的,我讓他自己看著辦。
其中的利害關系,我和妻子在電話中講過,可妻子說趁著年輕玩幾年,等再過幾年,讓她出去旅游也會拒絕。
等到妻子回來后,似乎還沒有玩盡興,嚷嚷著說休息一陣子繼續出去,我實在無法忍受,和兒子一起提出失婚。她們娘倆愣住了,以為我們是在開玩笑,是在嚇唬她們,等我們下定決心后,妻子著急了。
可我知道,這種事情不能妥協,哪怕未來復婚都行,但這次必須讓她們兩個長點記性。就這樣,我們失婚了,給了妻子一半的財產,兒子把自己的房子也給了兒媳婦,不過她們還是在一起住著,算是失婚不離家吧。
希望她們娘倆能夠明白我們父子倆的心思,不要再犯錯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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