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治超真的來了!部分收費站已經打出公告,全國統一執行!
《整治公路貨車違法超限超載行為專項行動方案》和《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從9月21日起正式實施,隨著日期的臨近,各地方路政及物流貨運公司也均發佈告示告知客戶。
下面小編就為您來盤點一下,為了貫徹執行新規,過渡期內各地路政及公司對政策落實情況。
一、福建:某企業運費上調30%-50%
新標準的發佈、執行對于物流公司來說影響很大,圖中的福建的一個物流公司為了積極回應新規定的實施,針對自己的半掛車進行了相應的調整,並且通知客戶在9月21日正式開始後,運費將進行上調。
二、山西運城
山西運城告訴收費站路口的新政策的公告牌,不僅全面的介紹了所有貨運車輛超限超載的認定標準,並且以圖文+表格的形式展示給過往的運輸從業人員,非常的通俗易懂。
三、山西忻州
一名山西忻州的卡友發來的當地路政的公告牌,可以看出,忻州的路政以純文字的方式將超限運輸車輛的管理規定製成公告牌來告知廣大司機。可見忻州對于執行新規的回應的態度還是非常積極的,但是在公告中並未提出具體的懲罰措施。
為了貫徹執行新規,南北運輸公司也在積極的進行整改,並且在公司園區內以拉紅色條幅的方式以起到警示的作用。對于本次新規的普及,物流企業也標明了積極配合整改的決心。
四、山西交口
這種類似的情況在山西交口水興煤業有限公司所發出的新規通知中也有所體現,在介紹不同車型的總重限定是存在明顯的紕漏,例如同樣把所有的六軸車規定限重為 49噸。雖然從本月1日起已經開始執行新規,但是出于對政策理解的疏忽,也實在很難從源頭規范治超,也容易產生誤導。
五、湖南
雖然各地對新規的回應比較積極,但是對于規定的要求個別公司理解的並不透徹,以湖南聯正倉儲有限公司為例,在給出的客戶函告知中,六軸及以上車輛的車貨總重統一定義為49噸,並未提及6X2車型限重為46噸,容易讓人產生歧義。
在處罰標準上也有明顯的餘地,並且採用一刀切的出發標準,二軸至五軸所有車型,超載一噸以下不予罰款,而對于爭議最大的六軸及以上車輛則規定,車貨總重在 50噸以內,不予罰款,超過50噸以上的罰款6000-30000元不等。如此彈性的處罰標準,勢必會造成新政策的執行不力。
運輸新政丨9月21日起公路貨車運輸運費單價上調33.6%左右
9月21號起,13米半掛車減噸,總重不得超49噸,總高不得超4米!運費必定大幅上調,原來總重(55T)-車皮(16.5T)=實際載重(38.5T), 以100元/噸為例,運費為3850元/車,現在運費總金額不變,實際載重為: 【總重(49T)-車皮(16.5)】*4/4.5=實際載重(28.8T),運費單價為3850元÷28.8T=133.6元。運費單價上調33.6%左右。再加相應增加的稅金,運價起碼漲35%。
8月18日,交通運輸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聯合召開全國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治理工作電視電話會,將在全國范圍內重點開展三個「專項行動」,即開展為期一年的整治貨車非法改裝專項行動和整治公路貨車違法超限超載行為專項行動,開展為期兩年的車輛運輸車聯合執法行動。
(2016年9月21日至2017年7月31日)。集中開展專項整治,嚴厲查處貨車違法超限超載等違法行為。
統一車貨總重限值認定標準。自2016年9月21日起,對于公路貨運車輛,各地交通運輸、公安部門要嚴格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汽車、掛車及汽車列車外廓尺寸、軸荷及質量限值》(GB1589)規定的最大允許總質量限值,認定車輛車貨總重是否超限超載,並據此進行檢查和執法,其中,二軸貨車車貨總重還應當不超過行駛證標明的總質量。
將車輛及企業違法資訊納入信用資訊系統,依法實施懲戒。
調整和統一執法標準,嚴格規范執法程式,堅決杜絕隨意提高或降低治超執法標準以及亂收費亂罰款、只罰款不卸載、內外勾結、徇私枉法等違法違規行為。
對媒體曝光和群眾投訴、舉報的違法違規執法問題,要認真進行調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國家這次統一超限超載認定標準,無疑對貨車行業產生巨大的影響,希望各地能夠實際執行,也希望卡車司機能夠不再被迫以超負荷來打拼市場。
新規的出臺能否改變貨車司機「不超不掙錢」的怪圈?能否從源頭上改變貨車行業超載超限的問題?我們拭目以待。